关于您反映“一枚小图章为何就能对抗大政策--回乡投资遭遇“村霸”!”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10月份,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裕众村民委员会将该村境内原裕众小学部分地块5.8亩对外流转发包,期限是三十年。10月27日,凌建国在裕众村村部参加了公开竞标会议,以自报价1800元/亩的价格中标,取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 该地块位于原裕众小学境内,2003年,当时 滨海港镇(现滨海港经济区)进行教育资产整合,教育部门同意将原校园范围内土地17余亩交由裕众村集体收回并管理使用,除居民居住使用外,剩余5.8亩一直闲置。 凌建国在取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后,要求裕众村委会提供土地权属证书(计划兴办工业项目),村委会未能提供,凌建国质疑:此块土地裕众村委会无权发包,无权收取承包金,向县纪委等相关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县纪委于2016年4月22日,委派专人到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办处理,时任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港区分管文教的负责人、港区教育中心小学负责人、县国土局港城分局负责人、港区矛盾调解中心、裕众村委会负责人与凌建国共同参加。关于凌建国所提出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纠纷问题,会办意见如下:1、凌建国与裕众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流转承包关系合法、有效;2、双方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应全面履行;3、双方在流转承包合同全面履行、项目生产达效后,港区管委会对凌建国可以给予900元/亩的资金帮扶。2016年5月3日,凌建国与裕众村委会双方签订了土地流转承包合同,承包价格仍然以中标价格1800元/亩,承包期限为三十年。 2016年8月份,凌建国申报的项目通过审批,2017年,该5.8亩土地性质调整为建设土地。凌建国要求征用该5.8亩土地,进行土地挂牌出让。2017年11月份、2018年3月份,裕众村两次召开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会,就土地征用征求意见,会议均不同意将此块土地进行征用,要求仍按双方所签订的流转承包合同履行,产生矛盾纠纷。 2017年12月,凌建国向港区管委会反映此矛盾问题,港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组织区、村相关人员对凌建国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群众不同意将该流转承包的土地进行征用,认为损害了村集体利益。凌建国与部分村民关系不太和谐,客观上形成协调解决问题的障碍。 该问题反映以来,区、村领导积极帮助其协调解决问题,多次陪同凌建国到县国土、纪检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汇报。目前,港区、村主要领导仍在积极帮助协调中。 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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