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因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对其他车辆行驶构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4月10日,滨海一名男子几年前因吸毒驾驶证被注销,竟然无证驾驶轿车。近日,滨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结一起无证驾驶送拘留案件。
4月10日晚,滨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在县城向阳大道吉达岗设点,开展整治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晚上8时左右,一辆苏州牌照的小型轿车沿向阳大道由西向东行驶时,民警发现该车见到警察时欲停欲行,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在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王某声称忘记携带驾驶证,只带了身份证,且神色慌张。王某的表现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通过查询得知,王某于3年前因吸毒驾驶证被注销。在事实面前,王某承认自己心怀侥幸无证上路的违法事实。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要经过系统培训,并通过专门的考试,取得驶证后,方能驾驶机动车上路。民警对王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做出了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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