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2024年监督抽检任务203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糕点、调味品、饮料、速冻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等15大类食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射阳经济开发区蒋红光冷冻食品门市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滨海县东坎街道林风一日三餐餐饮店采购的辣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三、阜宁县益林镇双子市井火锅店加工自制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四、亭湖区新虎丫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采购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五、大丰悦丰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琥珀蜇头(即食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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