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执行成效,帮助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30日,我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集中执行,共涉执行案件数11件,拘传1人,拘留1人,实结5件(其中探视权案件执行完毕2件、抚养费案件执行完毕3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6700元。
案例一在一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于筱楠多次上门释法、电话沟通,劝说被执行人未果。在集中执行当天,执行干警再次拨通被执行人电话,以自己抚育子女的经历为话题,拉近与被执行人的心理距离,再趁势展开释法说理,最终说服被执行人。当天上午,被执行人的父亲来到法院,代为支付了14000元抚养费,案件成功执结。
案例二在一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务工,执行干警李振旗与被执行人互加微信,展开线上劝导。执行干警灵活运用以心换心、以情融法的方式做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一方面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请被执行人多为自己的孩子着想,不要意气用事。最终,被执行人通过线上转账536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三在一探视权纠纷案件中,因申请人、被执行人矛盾较大,被执行人在三年内多次拒绝申请人探视子女。执行干警于筱楠主动上门释法明理,严肃告知被执行人,其行为可能会对孩子心理健康产生恶劣影响。在说服被执行人后,干警组织双方就行使探视权达成一致意见,并由被执行人将孩子带至法院。在干警的见证下,申请人顺利和孩子团聚。
案例四在一抚养费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务工,且拒接电话。集中执行当天,执行干警薛学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行踪线索,顺利找到自外地返家的被执行人,并对其实施拘传。到院后,干警对被执行人展开近3个小时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鉴于此,我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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