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批次食品 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在近期组织食品安全抽检的 17大类食品900批次样品中 检出7大类食品 20批次样品不合格 ▼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连云港市东海县房山镇颂福百货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宿迁市宿城区巧玲儿麻辣烫店使用的汤锅,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泰州市利群商业集团华东商贸有限公司丰收店销售的标称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卤鸡翅(五香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镇江市润州区艺聪水果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淮安市清江浦区发现地大酒店销售的醋泡海蜇(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通市崇川区漫捷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大连竹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洋蔬菜(烘干压缩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苏州市锦丰新天地菜场俞忠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南京市栖霞区王凯锅贴店使用的味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宿迁市泗洪县双益商贸中心销售的山芋粉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无锡市北塘区何可磊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连云港市海州区鼓楼社区六月六砂锅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淮安吉得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超和龙山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胸肉(鸡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扬州市广陵区管管餐饮经营部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标称江苏洁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银瑞®牌含乳脂奶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江苏明都超市有限公司常州湟里第三连锁店销售的百合(大),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王发小吃店使用的馄饨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无锡市锡山区峰婷酒业商行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常州唯一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十八、徐州市新沂市姐妹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果冻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叄壹叄火锅店使用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盐城市响水县东磊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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