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上头驾车行遇查竟是再犯错
明知红线不能越
胆大妄为严惩处
凌晨0时48分,射阳交警在解放路与双山路路口开展整治行动,发现驾驶人蔡某某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7.8mg/100ml。民警让其出示证件时,蔡某某表示驾驶证被扣了。经查,蔡某某2023年10月份的时候因酒驾被处罚,仅隔三个月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再次酒驾。以为自己去年酒驾被罚,今年就“清零”重新开始,没想到再次酒驾还要重罚,蔡某某后悔万分,请求民警能不能这次算了,放自己一马。”民警驳斥道:“既然知道酒后驾车违法,为什么还要屡屡触犯交通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规定,蔡某某因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依法并处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凌晨3时,肖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西环路与鹿鸣路路口被市区二大队交警查获。经检测,其呼气数值为2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2时05分,孙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青墩中路被市区四大队交警查获。经检测,其呼气数值为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时34分,戴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幸福大道被射阳交警查获。经检测,其呼气数值为5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1时,夏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宁湖桥西侧路段被建湖交警查获。经检测,其呼气数值为7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滴酒不沾,人车平安。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更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触碰法律的底线!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以后又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无论发生几次,均认定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禁驾生命无价 执迷不悟苦果自尝 盐城交警持续严查 打击违法护航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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