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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人栽了!发布这种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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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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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案例回顾
近日
抖音网民吉某某发帖称
“惊喜和意外你都不知道哪天会来
凌晨的地震告诉我们
活在当下,保护好自己”
而视频内容为
我县人民医院救护车抢救人员
该视频发布后
立即吸引了不少网民的注意
wx_fmt=jpeg&from=appmsg&wxfrom=5&wx_lazy=1&wx_co=1(1).jpg
经核查响水并未发生地震吉某某为博取眼球将不相关视频重新编辑文字内容后发布在短视频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响水公安依法对其处以治安罚款500元

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

很多人都喜欢在网络平台上

分享故事、发表言论

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对于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响水公安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
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
希望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
提高防范意识
积极抵制网络谣言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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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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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3: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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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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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4: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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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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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2: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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