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6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吴炫著 李树军) 男子为筹钱买车送女儿上学,以帮助投资分红、自己赚取好处费为由诈骗他人15万。案发后,受害人找其追款,该男子非但不还款还报警,结果反被抓。
近日,盐城市阜宁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辖区光明路菜场有人为债务发生矛盾。值班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得知,男子叶某从女子王某、周某处共拿取15万元资金,称帮助其投资分红,后叶某称投资的公司倒闭,血本无归,王某、周某遂找叶某要钱并发生矛盾,于是叶某报警。民警立刻意识到该警情可能涉嫌诈骗犯罪,便将双方带所作进一步调查。
随后,民警对王某、周某分别进行了询问,并根据指控及相关证据,基本掌握了叶某的犯罪事实,当即对叶某依法进行传唤审查。经调查得知,叶某在家每日接送其在某中学读书的女儿。由于路途较远,便计划买辆“奔驰”接送,但苦于手头的钱不够,于是动起了骗钱的歪主意。
去年6月,叶某找到了某浴室老板王某,说准安某公司投资1万元每月可分红2千元,每月底结算,让王某投资两三万元钱,称王某每月得红利,自己也可从中赚些好处费。王某没有怀疑,通过手机转帐给叶某2万元。为了取得王某的信任,骗取更多的钱财,叶某在之后的每个月底通过微信向王某转帐4千元“红利”。其间,得到甜头的王某在叶某的骗说下又向其“投资”3万元,殊不知,自己拿到的所谓红利其实就是她自己投下去的本钱。
叶某以同样的手段先后4次骗取该浴室员工周某10万元。直至今年春节前夕,周某向叶某要钱时,叶某却向其摊牌,以公司老板出事被抓,公司已倒闭为由拒绝还钱。此时,叶某所骗取的15万元已用于买车和偿还贷款,分文不剩。目前,叶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