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扎实抓好建筑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现向社会公布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举报平台,欢迎大家对身边发生建筑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凡发现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工业厂房建筑存在以下行为的,可向 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 2、违法改扩建(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等); 3、既有建筑改扩建和二次装修过程中,违法违规拆改建筑主要承重构件、抗震措施、防火设施和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等危害建筑结构安全。 二、奖励办法: 对核查属实的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举报,按照每次500元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举报人凭身份证件到指定地址领取奖励。 三、举报途径及时限: 1、举报电话:0515—84198390、0515—84100861; 2、受理单位: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管理中心; 3、来信地址:滨海县迎宾西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管理中心收(邮编:224500); 4、举报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四、其他事项: 1、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多人多次举报同一问题或者多人多次举报同一建筑不同问题的,经核查,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3、举报人应当详细说清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位置和情形,提供收集的图片、影像资料等,提供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受理举报部门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本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起生效。
滨海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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