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夏”农忙季节已经来临,为杜绝在公路上打谷晒场现象的发生,确保公路安全、完好、畅通,从而实现“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畅通”的目标,巩固近年来公路禁晒活动的治理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禁止在公路上打谷晒场的整治活动通告如下: 一、全县公路沿线广大群众要进一步增强公路法律法规意识,充分认清在公路上打谷晒场对交通安全与粮食污染等造成的危害性,切实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三夏”期间,公安交警和公路路政部门将依法持续加大对境内公路的巡查力度,对在公路上的打谷晒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凡发现在公路上进行打谷晒场行为的,公安交警和公路路政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不听劝告的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除。 四、对因打谷晒场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对妨碍交通、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滨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滨海县公路管理站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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