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试行)的通知》(盐医保办发〔2023〕15号)文件规定,结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要求,经药店申报、资料审核、现场评估、集体审议等程序,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滨海专业药房等15家定点零售药店符合基本条件,拟纳入我县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1.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滨海专业药房 2.盐城市中福华晓药房有限公司滨海店 3.滨海裕丰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4.滨海康驰大药房 5.滨海县健尔康大药房 6.滨海修德堂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7.滨海县京华药房有限公司 8.滨海县景湖大药房 9.滨海县康之源大药房 10.滨海县康达大药房 11.滨海县广济堂大药房 12.滨海县悦森源大药房 13.滨海周静大药房 14.滨海县开心源药房 15.滨海县康瑞药店 公示期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8日(5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向县医保局或医保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5-89191000、84220819。
关于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 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126号)、《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盐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准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盐医保发[2021]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机构申报、材料受理、资料审核、现场评估、集体审议等程序,确定滨海老街大药房等23家医药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条件,拟作为我县新增的医保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1.滨海老街大药房
2.滨海东坡大药房港利店
3.滨海县体仁堂大药房
4.滨海县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
5.滨海沉香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6.滨海县济和堂药房
7.滨海县同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店
8.滨海县生平大药房
9.滨海佳心大药房二店
10.滨海县安济堂大药房
11.滨海县济世堂大药房十店
12.滨海县医药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清华店
13.滨海县济世堂大药房西街店
14.滨海修德堂双桥药房有限公司
15.滨海县万锦大药房
16.滨海县坎北街道卫生院
17.滨海县东坎街道万和诊所
18.滨海倍健诊所
19.滨海诚济内科诊所
20.滨海县东坎街道团结卫生室
21.滨海优视眼科诊所
22.滨海兴左全科诊所
23.滨海利业中医诊所
公示期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8日(5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向县医保局或医保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5-89191000、8422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