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 又有很多小伙伴购买了新车, 新年本应该有新气象, 但是交警蜀黍发现, 陋习又“死灰复燃”!
通过近期违停处罚数据以及 群众举报违停的数量发现, 咱们盐城后街背巷里, 甚至是一些主干道上, 违停的车辆又有增多的趋势! 比如这样的…… 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盲道违停的 ▼
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停的, 严重压缩非机动车道空间 ▼
机动车驾驶员为图方便, 将车路边随便一扔 或是逆向停在车位内。 ▼
还有非机动车违停乱象也比比皆是 ▼
这些“死灰复燃”的违停乱象已经 严重影响咱们盐城城市形象, 导致道路交通通行能力下降, 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造成道路交通堵塞, 很多市民已忍无可忍, 近期频频向盐城交警举报!
随着三月份“创文”工作的再度启动, 这些违停乱象必定会 成为影响咱们城市形象的一大隐患, 还会成为拖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后腿。
所以, 盐城交警顺应民意, 积极作为, 根据2017年9月11日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停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采取一系列整治行动!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停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停车交通秩序管理,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外停放、严禁越线和逆向停放,违者拖移并依法处罚。
二、严禁非机动车不在指定区域停放,违者移动至指定停放点。
三、严禁“僵尸车”非法占用道路停放,违者拖移至指定停车场。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道路范围内非法擅自设置、消除机动车停车泊位,或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停放。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商业街区等区域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物品物料,违者依法处罚。严禁利用车辆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违者拖移并依法处罚。
六、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市区停车交通秩序。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妨害公务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都看到啦? 通告内规定的"违停"行为都将被清拖! 并且一支强大的清障车队 昨天已经从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发, 奔赴市区各个"违停"高发路段!
盐城交警铁骑队带队整治违停, 对市区每一条街道上的违停进行“地毯式搜捕”, 一旦被查处到的违停车辆, 早已不是罚款扣分这么低成本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停被清障车清拖的车辆, 车主一律要签署文明停车保证书, 否则不得领取车辆; 对于车辆本身还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一律要“清零”全部交通违法, 否则不得领取车辆; 严管为了谁 为了罚款创收、发奖金吗?
罚没款全部上缴国库,与交警福利完全脱钩! ▲ 为了多管显权、耍威风吗?
为了履职,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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