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全省公安机关严查严打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春雷行动”的首个统一行动日,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严密路面防控,加大执法力度,共出动警力1.5万人次,设置检查点1037个。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3月1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春雷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打交通安全违法犯罪, 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3月1日至3月5日,共查获饮酒驾驶机动车30余起(其中醉驾6起),毒驾1起,查获无证驾驶或失去驾驶资格仍驾驶车辆违法行为40起、查处闯红灯、严重超速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600余起。
男子冒用其兄证件驾驶 人脸识别查获“失驾”李鬼
3月1日17时16分许,盐城交警三大队新兴中队在巡逻过程中接到缉查布控系统报警:一辆车牌号为苏J75***的小型轿车沿20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通过上冈与亭湖卡口点,车辆驾驶人涉嫌超分驾驶。新兴中队民警张轶轩立即带领辅警前往新兴收费站对此车辆进行堵截,17时21分许,成功将此车辆拦下。 在对车辆及驾驶人的检查过程中,民警通过对比发现驾驶员与驾驶证照片相似度不高,同时该驾驶员不能准确的说出驾驶证号码,民警立刻加强了警觉。
随后,民警使用“亮剑一号”警务通人脸识别系统对其进行识别,比对结果为该驾驶员名为倪某,与驾驶证上的人员不是同一人。倪某在事实面前终于坦白交代,自己的驾驶证在浙江处理交通违法时被扣留,刚刚向民警出示的是其哥哥的驾驶证。
经核查:倪某的驾驶证已经被记21分,处于超分状态,民警对其驾驶证已被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的两项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对驾驶员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
“瘾君子”无证驾驶无牌车 交警一眼识破男子受重罚
3月1日晚上,盐城交警高架快速路大队副大队长杨义军带领大队民警在青年路高架开放大道西侧出口处开展酒驾、毒驾专项整治,21时4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黑色北京现代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神色异常,提供不出驾驶证和车辆来历证明,经核实,驾驶人名叫许高康(身份证号码:320911**********1X)。
在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时,杨义军发现该车车辆识别代号和发动机号均有被打磨痕迹,车辆前窗玻璃上粘贴有皖NEV***交强险标志,车辆识别代号印迹依稀与皖NEV***小型轿车一致,另外民警从车辆中搜出有一把单刃刀具。
经询问,许高康称其正处社区戒毒期间,其机动车驾驶证于2017年9月30日被我市车辆管理所告知注销,驾驶的车辆则是买的别人准备报废的车辆。随后,民警将许高康带至大队进行毒检,结果呈阳性。目前,许高康的吸毒行为被辖区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对其所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在他拘留期届满后进一步处理。
为图利益客车超员2人被查 大巴司机当场被记6分
3月5日中午,盐城交警三大队新兴中队在盐城北高速口开展“春雷行动”,严查上高速行驶的营运客车。中午12时许,民警朱兆祥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沪B97***营运大客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而且车厢过道内存在添加小板凳的行为,遂对该车严格检查,发现该车核载51人,实载53人,超员2人。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深刻的教育,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对其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将多出的两名乘客安全的送下了高速。
酒驾男子帮醉酒朋友代驾,遇交警检查猛喝水
3月1日晚上,盐城交警二大队在市区解放路与青年路交叉口部署夜查酒驾行动,21时16分左右,一辆白色无牌别克轿车驶入民警查缉区,当执勤民警左元庆要求驾驶员打开车窗接受检查时,民警王志成立即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此时驾驶员立即在车内猛喝矿泉水,被执勤民警当即制止,而后带下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72mg/100ml,为酒驾。
后经了解,该驾驶员与车主两人晚上一起吃饭喝酒,仗着自己喝的比车主少,便心存侥幸主动酒后代驾起来,刚出饭店没多远就被交警当场查获了。最终,该驾驶员因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被罚款1250元,驾驶证记25分且被暂扣6个月。 “春雷行动”将从3月1日持续至5月底,期间还将有数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行动期间,盐城交警将紧盯酒驾毒驾、无证驾驶、失去驾驶资格仍驾驶车辆、黑校车接送学生、严重超员超速 、追逐竞驶等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用好高清视频监控、毒品快速检测、查缉布控系统、人脸识别技术等科技手段,精确分析研判交通违法规律特点,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有的放矢的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精确打击,通过持续严查严打,进一步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是非标准,明确行为底线,养成行车规矩,彰显法律权威。
盐城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同时踊跃参与道路交通的共管共治,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0515-83221516或通过 “盐城交警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盐城交警微博举报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一定奖励,交警部门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
警方警告心存侥幸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行车是义务,文明守法是责任,今后道路交通安全严管是常态,违法必被查。 以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为突破口, 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严查严打, 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树立是非标准、明确行为底线、 养成行车规矩、彰显法律权威,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 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