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与之相关的违法行为也在增加。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阜宁警方获悉,该局沟墩派出所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获烟花爆竹135件。
2025年1月8日,阜宁县公安局沟墩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入户走访工作时发现辖区一民房内存放了大量烟花爆竹。经查,违法嫌疑人陈某是当地的个体户店主,储存地点为其岳父家的一彩钢瓦搭建的棚子。原来,陈某趁夜开车至邻近县区低价购买烟花爆竹,以备在春节期间销售牟利。 “陈某也明知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为躲避检查,于是将购买来的烟花爆竹藏匿在岳父民房家旁搭建的彩钢瓦棚子里,但彩钢瓦搭建的仓库并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表示,目前,陈某因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警方传唤调查,涉案的烟花爆竹也已被依法扣押。 警方郑重提醒:烟花爆竹的售卖、储存与运输,每一个环节都关乎公共安全,必须具备合法资质方可开展。切不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进行任何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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