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环境和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7日上午,建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非法营运涉案率和乘客投诉率较高的网约车平台“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公司(T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进行约谈,并对其做出提醒。
约谈会上,建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中心通报了滴滴平台车辆违法情况和未处理交通违法的情况,点出滴滴平台存在为无证车辆或无证司机派单等不合规行为。交通执法部门要求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公司(T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立即整改不合规行为,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依法规范经营,加快清退平台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严格落实平台、车辆和驾驶员“三项许可”,做到“平台持证经营,车辆持证载客,司机持证上岗”;二是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背景核查和安全教育管理,畅通乘客和驾驶员表达诉求渠道,切实保障乘客出行安全;三是保障合法权益,科学制定平台派单规则,保障驾驶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和休息时间;要规范定价行为,切实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 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公司(T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管理人员表示,将正确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共同营造交通运输客运市场的良好环境。执法人员提醒:非法营运网约车是指运营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从业人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乘客如若乘坐此类网约车出行,生命和财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而且在发生事故时也难以获得合理的赔偿。今后,建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净化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环境,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不断加快合规化进程,为保障市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来源:盐城交通、建湖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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