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造谣传谣违法必究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切实营造 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 重拳治理网络乱象 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而传播的谣言,没有事实依据且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政治人物 、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内容。 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
典型案例近日,某网民因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信息被依法处理。 经查,该网民因与一超市老板发生矛盾,为泄愤便捏造该超市销售注水、注胶猪肉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立即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 目前,该网民因散布谣言已被滨海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散布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
01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02 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03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警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市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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