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确保机动车排放检验有效性,严格把控道路移动源污染关键环节,推进移动污染源的“源头治理”,盐城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全面加强机动车检测行业的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了一批不规范检测、弄虚作假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现集中曝光一批机动车检测机构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01
滨海县某机动车检测机构车载排放诊断系统发动机控制单元不一致,出具虚假报告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5月31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为车牌号“苏J****2”等4辆车辆分别出具了两份在用汽油车检验(测)报告,两份报告里的OBD(车载排放诊断系统)发动机控制单元CAL ID不一致,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二)裁判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表13-1裁量标准,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0元,处罚款人民币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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