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做好冬季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事局、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市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34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冬季是新冠、流感、肺结核、流行性腮腺炎、诺如病毒胃肠炎、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冬春季传染病易发高发季节,将呈现多种传染病交替或共同流行的趋势。目前我市新冠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但综合考虑当前疫情形势、气温变化和人群活动特点、病毒变异等因素,冬季我市新冠疫情仍存在反弹的风险。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关注、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统筹做好新冠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扎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重大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严格落实多病共防措施 各地各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监测体系,进一步增强学校传染病监测的及时性、精准度。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晨午检、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高校要重点落实学生就诊情况监测报告制度。要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环境整洁卫生,强化饮用水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指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做好防护、及时就诊、规范治疗、科学用药,不带病上课上学,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及时准确发出预警并及早采取必要的应急防控措施,坚决避免零星散发病例拖成局部暴发、局部暴发演变为大范围蔓延。 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要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按照新冠疫情处置预案以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8年版)》等要求,及时规范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置等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持续强化科普宣教和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各学校要持续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网、学校APP等线上资源,以及公告栏、校园广播等线下资源,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讲培训,引导师生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开展新冠及其他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引导学生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按照《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指导师生科学佩戴口罩,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倡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做好防护、及时就诊、规范治疗、科学用药,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深入开展冬季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及时处理垃圾,开展消杀,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四、加强睡眠健康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科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减少患病风险。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教育引导大学生不熬夜、不沉迷手机和网络游戏。中小学校要统筹现有办学条件和设施设备,因地制宜创造学生午休条件,有效保障中小学生午休时间和睡眠质量。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各地各学校要强化对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保持适度有序的防控力度和节奏,统筹推进新冠病毒感染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适时组织对重点场所开展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进一步查找漏洞和风险点,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盐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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