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健全我市老龄工作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促进全市老年人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保障、社会参与、权益保障等统筹发展,推动我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实施方案》既立足当下老龄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又兼顾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是对新时代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制定的纲领性文件。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老有所养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逐步丰富发展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福利待遇、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
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发展街道(镇)、城乡社区、住宅小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大力发展家庭照护床位,扩大社区嵌入式护理型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覆盖面,积极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统筹建设衔接互通、功能互补的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
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引导机构养老向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70%以上养老机构通过等级评定,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70%。
健全健康支撑体系完善老有所医
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老年人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养,实施老年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积极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促进养教结合。
强化老年预防保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老年人健康的能力,强化健康体检内容,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推广,开展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普遍设立标准化中医馆。
提升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能力。加快建设老年医院、康复医院、优抚医院、护理院等老年医疗服务机构,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安宁疗护床位,鼓励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
推动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加快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增加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支持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老年、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床位,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富余床位和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丰富医养签约合作内容。
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满足老年人美好生活向往
强化多层次养老保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基本养老金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深入实施“安康关爱行动”。
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以及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疾病实施按床日付费,发展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
加快建立照护保险制度。稳妥推进失能人员照护保险,科学设置筹资渠道、筹资标准、待遇标准、服务标准,逐步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群体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 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实现老有所为
优化老年教育。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提升老年大学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引导发展远程老年教育,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引导老年人践行积极老龄观。
发展老年文化体育。支持街道、社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培养服务老年人的基层文体骨干,支持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举办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讲座、培训等活动,提升老年人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助力老有所为。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鼓励支持老年人通过续聘返聘、就业创业、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形式发挥作用,逐步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鼓励引导“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人员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共享新时代美好生活
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对老年人办理公证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加强对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援助,取消事项范围限制且免于经济困难核实。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消费知识宣传和消费警示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制度,老年人免费进入政府举办的公园、公共文化设施,对赡养负担重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按规定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
打造老年家居环境。支持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和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大力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
倡导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办好法定“老年节”,深入推进“敬老月”系列活动,选树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敬老社会氛围。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释放市场红利
完善老龄产业政策。把老龄产业作为拉动内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制定老年消费支持政策,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建立市、县两级养老服务产业项目储备库。
发展老年用品市场。积极培育适老生活用品市场,鼓励养老机构配备康复治疗、运动训练等康复器具,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鼓励开发助行、助浴、助餐等特制辅助产品,推进健康智造产业发展。
促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信息通信、文化旅游、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鼓励建设以老年产品用品流通为主的交易市场。 夯实老年工作基础提高保障能力
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将老龄工作重点任务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完善老龄工作体制,加强老龄工作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配齐配强街道(镇)、社区(村)老龄工作力量。
强化老龄工作要素保障。统筹安排老龄事业发展经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设康养类专业,大力培养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康养服务从业人员,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人员工资待遇。
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老龄工作委员会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加强办事机构能力建设,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健全政府与企业、社会良性互动机制,注重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老龄协会等老年人相关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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