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次上门执行,女子一直称自己没有收入,无力偿还 6 万多元。可最近,法官发现女子的脖子上多了一条金项链。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盐城东台法院的执行法官在集中执行的过程中,当场发现并制止一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行为,督促其履行义务,顺利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 女子陈某(化姓)60 多岁,驾驶二轮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逆向行驶,导致一辆三轮车发生侧翻,驾驶员死亡,法院判决其承担 30% 赔偿责任。" 据法官介绍,陈某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东台法院此前作出的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查询财产,未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有可供执行财产,陈某也一直表示没有收入,身体也不太好,根本无力偿还。后东台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东台法院坚持 " 终本不终止 " 理念,决定在 8 月 4 日的集中执行行动中,对陈某的住所进行依法强制搜查。搜查过程中,依旧未发现其家中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法官突然发现陈某的脖子上竟戴了一条黄金项链,于是告知陈某需执行该项链。 奇葩的是,在执行干警对陈某实施拘传的过程中,她竟然借口收拾衣物悄悄将项链转移至其小姑子手中。执行法官当场发现陈某转移财产的行为,喝声制止,陈某见行为败露,情绪激动,不配合执行。其小姑子也拒不交出项链。执行干警立即将二人控制,一同带至法官约谈室。 在约谈室中,执行法官对陈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释明转移财产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涉嫌拒执犯罪,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同时对其小姑子释法明理,让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不能帮到陈某,更可能涉嫌帮助转移执行财产,害了自己。 面对执行法官强硬的态度,陈某知道自己的 " 招数 " 被悉数拆穿,已经无法逃避执行,立即向执行法官请求和申请执行人和解履行。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现场向亲友筹措资金,按和解协议履行了 65000 元,案件得以执行完毕。(东台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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