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东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许凤英 1965年7月21日生
户籍地:江苏省东台市梁垛镇高柳村七组201号 执行案号:(2023)苏0981执204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729981.58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有效期:履行完毕或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止 联系人:王法官(0515-8529311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举报人提供的上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属实,执行法官依该线索执行到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东台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悬赏金额奖励举报人,并对举报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特别提醒:悬赏有效期内,两人以上提供线索的,悬赏金由在先登记的举报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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