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正版书籍的价格高,在学校难以推销,销售员竟然干起了印刷盗版图书的非法勾当,还把印刷厂 " 拉下了水 ",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考虑到印刷厂无前科劣迹且犯罪未遂,为确保工人不失业,盐城市亭湖区检察机关决定对涉案企业不予起诉,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最近,该案被江苏省版权局评选为 "2022 年度江苏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典型案件 "。
△检察机关到印刷厂走访调研 通讯员供图
因为盗版便宜就违法?2017 年 9 月,一家系列正版图书的销售员王某到盐城一家私立幼儿园推销图书,结果碰了壁。" 网上只要 6 块钱一本,你们要 20 多元,虽然有专家来授课,但是园长更看中价格。" 难以在幼儿园推销该系列图书,王某便产生了印刷盗版书进行销售的想法。
于是,王某通过网络找到了孙某来印刷该系列盗版图书,孙某又找到了盐城某印刷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徐某便安排了公司的经理与孙某洽谈,对接具体的印刷业务。印刷厂经理明知自己公司无印刷出版物的资质,且孙某也没有出版单位的印刷委托书,仍先后两次同意承印上述系列图书共计 13000 册,并先行交付 3000 册图书内页给孙某,孙某交付王某后非法获利人民币 3000 元。
2017 年 9 月 16 日,该批图书在印刷过程中被原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现盐城市文旅局)查获,共查获在印盗版图书 10000 册及图书封面 3000 份。2021 年 7 月 19 日,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以盐城某印刷有限公司、徐某等 3 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将该案向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销售员归案水落石出王某归案后,检察机关查明了本案的涉案图书分两批印刷,尚未印刷完成,而且未流向市场,涉案企业未获得一分钱印刷费。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本案发生于 2017 年,涉案企业因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超范围经营且不履行承印验证义务,侵犯他人著作权。" 该企业无前科劣迹,属于犯罪未遂,未造成实际损失,具有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的可行性。" 检察官通过调查了解到,该公司是规模以上企业,在疫情反复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下,企业仍为员工正常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若企业被追究刑事责任,将三年内不能参加招投标,企业面临生存危机,员工也将会失业。
在充分听取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地方政府企业服务中心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后,经江苏省检察机关同意,2022 年 3 月,亭湖检察院对该公司开展合规建设工作。" 企业合规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整改的过程,给企业一次机会。" 承办检察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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