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被执行人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湖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案情简介
荀某、刘某甲、刘某乙诉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建湖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徐某赔偿荀某、刘某甲、刘某乙64万余元。徐某不服,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生效后,徐某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荀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徐某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且经执行干警多次敦促,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近日,收到申请人提供的徐某住处线索后,建湖法院立即启动快速响应机制,组织干警前往徐某住处将其拘传回院。回院后,执行干警对徐某进行了长达几个小时的耐心释法,但徐某仍不为所动,声称无钱赔偿。为捍卫法律威严,尽快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建湖法院依法决定对徐某司法拘留十五天,并于当天深夜,将其送往拘留所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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