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奖 补 政 策我县2022-2024年创建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县政府办印发了《滨海县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滨政办传发〔2022〕188 号),对下列机械化作业环节及农业产业项目进行奖补扶持,欢迎广大设施农业、渔业、畜牧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生产经营主体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踊跃购买下列重点(或短板)农机装备,开展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不断提升全县农机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
(一)重点(或短板)农机装备作业奖补
新购配套侧深施肥装置乘坐式插秧机,作业奖补2万元/台,新购育秧流水线作业奖补0.5万元/台;新购农机智能监测设备、自动辅助驾驶系统并安装使用的作业奖补 0.1万元/台;新购粮食烘干机空气源热泵清洁能源作业奖补2 万元/台; 新购蔬菜播种机、蔬菜移栽机、林果施肥机械(设备)、禽蛋捡拾机械、渔业起捕机械、农产品保质设备等特色农业机械,纳入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每台(套)分别给予机具销售价20%的作业奖补,未纳入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每台(套)分别给予机具销售价40%的作业奖补,所有补贴机具设备必须取得农机推广或鉴定证书。 (二)农机“宜机化”配套建设奖补
扶持设施大棚“宜机化”改造,对新建或改造达到宜机化作业要求的大棚每亩奖补0.5万元;新建设粮食生产无人农场,每个奖补20万元;新创建省、市级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每个分别奖补20万元、10万元;新建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补助50万元/个。(三)农机服务能力建设奖补
新建设省级、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每个分别奖补40万元、20万元;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科研院所等主体开展特色农机示范推广、建设特色农机服务中心,拓展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 奖补资金实行“先建后补”原则,奖补内容与其它扶持奖补项目相同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政策咨询服务电话:84222070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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