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6期)
近期,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2022年6月、7月份食品抽检任务426批次,涉及食品24大类食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2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五洲国际精品店销售的山东老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五洲国际精品店销售的散装白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亭湖区毓龙街道杨长永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优亦家超市销售的黄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惠之邻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味巧水产制品加工经营部销售的味巧香醉螺,菌落总数(n=5)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销售的散称白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大丰区王加军食品店销售的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盐城华府景城分公司销售的菜豆(豇豆),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盐城华府景城分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大庆中路店销售的鳊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世纪灵联超市销售的西芹,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盐城市亭湖区金湖世纪华联便仓加盟店销售的生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四、盐城市亭湖区环科城蔡娅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合格产品信息.xls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来源:盐城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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