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响水县七套中心社区七套居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张辉 七套中心社区管委会副主任潘永霞 响水县七套中心社区七套居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张辉违规出借帮扶资金问题。2013年2月,张辉代表七套居委会,将省扶贫工作队拨付的10万元项目资金,违规出借给某未经注册的公司,七套中心社区管委会副主任潘永霞作了担保,借款协议确定偿还期限为3年、年利率12%。后上述公司倒闭,借款及利息无法收回。2017年6月,张辉及潘永霞代为偿还了借款本金。2017年10月31日,响水县纪委给予张辉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11月1日,响水县纪委对潘永霞诫勉谈话。 2临淮村会计何雨伟 滨海县滨淮镇临淮村主任、支委李明海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1年1月,原樊集乡农路工李明海妻子因交通事故导致腰椎断裂,被纳入低保对象。2013年12月,李明海被选为临淮村主任,但一直未向组织上申报核销低保,违规享受低保,直到2017年3月被群众举报后核销。临淮村会计何雨伟工作失职,未及时向民政部门反映李明海家庭不再符合低保条件,造成李明海任职后违规享受了低保。2017年12月15日,滨海县滨淮镇党委给予李明海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何雨伟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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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羊寨镇孟滩村总支书记查克良 经管员孟跃林 阜宁县羊寨镇孟滩村总支书记查克良、经管员孟跃林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以来,羊寨镇孟滩村以修路等名义争取扶贫资金18.194万元,但孟滩村既没有实施扶贫项目,也没有用于其他扶贫支出,而是将扶贫资金用于村级支出,其中包括查克良经手支出的招待费5872元,孟跃林经手支出的招待费2088元。2017年8月9日,阜宁县羊寨镇党委给予查克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孟跃林党内警告处分。 4建湖县上冈镇冈东社区运河村副书记、主任李有龙 运河村副主任、会计彭大胜 建湖县上冈镇冈东社区运河村副书记、主任李有龙,运河村副主任、会计彭大胜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李有龙在负责运河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要求危房改造户待补助资金下发后交一部分费用给村里,共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00元。其中,2015年10月,由彭大胜经手收取危房改造户仓某某补助资金1000元;2016年2月,由李有龙从危房改造户王某某“一卡通”上扣留2000元。两人均将扣留的资金留在自己身边,并未上交村账,直至2017年5月在组织调查之后才将钱款交由上冈镇纪委返还给相关农户。同时,李有龙、彭大胜还存在虚列名目夹报招待费等问题。2017年5月31日,建湖县上冈镇党委分别给予李有龙、彭大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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