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金华金东公安分局处理了一起涉嫌报假警的案件,让民警也觉得非常无语。4月7日晚10点28分,金华金东公安分局孝顺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自己被强奸。出警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在孝顺某箱包厂附近的路边找到该女子。 女子张某,1999年2月出生,贵州人,在孝顺某箱包厂打工,张某告诉民警,自己被一名男子在轿车上强奸了。 张某说男子和她同一个厂,不知道名字,但有联系电话,4月7日晚上,男子打电话邀她去吃夜宵,男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将她带至偏僻路边,抢走她的手机,并将车门反锁,她拼命反抗,还咬了男子一口,但还是被强奸了,事后,她下车走路逃回厂里。 网络图 根据张某的描述,孝顺派出所迅速立案侦查,通过走访和技术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湖南籍男子张某。 4月8日早上,民警在孝顺一宾馆门口抓获张某。 通过审查,民警确认男女双方确在轿车内发生性关系,但双方各执一词,女子称被强奸,男子说对方是自愿的。 男子说前一天才认识女子,她叫雪儿,女子却说男子是她的工友。谁在说谎?民警注意到了两个细节,雪儿说她咬了男子一口,但男子双手均无咬痕,雪儿说自己是逃下车的,男子却说是他送雪儿回厂里的,翻看路面监控,并无雪儿独自走路的踪迹。 针对双方的说辞,民警抽丝剥茧,通过走访调查和审查,揭开了“强奸”背后的真相。 4月7日中午11时左右,在孝顺镇低田工业区一面贴满招聘广告的墙壁前,19岁的女子张某结识了同在找工作的湖南男子张某,她自称名字“雪儿”,双方交换了手机号码和QQ。 下午,雪儿前往东阳找工作,到达之后发现该工作不适合自己,准备回到孝顺,但此时已经是晚上6点了,没有返程车。 雪儿想到了张某开着一辆白色的轿车,就打电话让张某接自己回家,张某欣然答应。将雪儿送回厂里后,张某邀雪儿一起吃夜宵,夜宵后,在男子驾驶的白色起亚车上,两人自愿发生了性关系。 雪儿说,自己和张某的性行为是“初夜”,张某长得丑,话也说不利索,觉得自己很吃亏。 湖南人张某,1991年出生,在孝顺打工,当天开的白色起亚车是他租来的,他说在车上自己答应给雪儿2000元零用,会好好待她,但第二天雪儿打电话联系他时,他没有接听。 4月12日,女子张某因涉嫌诬告陷害,被批准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第1款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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