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持续向社会公布本地涉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不断净化网络环境,营造“丰”清气朗、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依法查处郭某某编造“军嫂被调戏,军人打死人”网络谣言案 2023年6月27日,郭某某为吸引粉丝、提高关注度,在网络上散布区内“军嫂被调戏,军人打死人”的谣言,造成不良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区公安局依法受案调查,并传唤郭某某,郭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依法查处吴某网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案 2023年4月17日,吴某通过某平台进行直播时,捏造“杭某为讨要债务纠集多人到红星美凯龙堵大门聚众闹事,110有出警记录”等事实,当众诽谤杭某。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三:依法查处某珠宝店网络销售实施混淆行为案 2022年2月24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线索,对某珠宝店网络销售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该珠宝店于2022年2月17日在某平台上直播销售足金戒指时,利用其商标标识与某知名品牌相似的特点,将其足金戒指名称设定为该知名品牌的商品名称,以实现尽快售出商品的目的。调查中,当事人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自媒体和网民要增强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建设美好网上精神家园。相关部门将继续保持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盐城市大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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