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不是酷炫场博人眼球使不得改装炸街严整治盐城交警零容忍
16时,盐城交警铁骑队在市区巡逻时,发现开放大道与青年路交叉口处有一辆小汽车外观十分“抢眼”,并不断发出“轰鸣”声。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经检查,车辆改装了前杠出风口、尾翼排气机盖及排气管。驾驶人称他先在网上购买了部件,后去朋友的维修店进行了安装,改装是为了让爱车更有“气场”,没想到今天刚开就被交警查到。民警告知非法改装车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并对其擅自改装车辆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责令其恢复原状。
17时,大丰交警在城区大华路裕华街巡逻时,发现一辆小汽车后车灯涉嫌非法改装,于是立即将其拦停。经询问,驾驶人称觉得车型太老太旧,而且灯光不够亮,便找人换成了氙气大灯,并加装了前后车灯的灯罩和亮条,后来就连排气筒也一并改装了,他觉得“变身”后车辆“酷炫”不少。民警对其非法改装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擅自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责令其恢复原状。
15时36分,市区七大队民警巡逻至青年路与迎宾路口时,发现对向一辆小汽车行驶中发出巨大“声浪”,疑似非法改装,于是立即对其进行检查。经查,确认该车排气管段消音鼓被私自拆除,驾驶人称这样开车会让自己觉得很“威风”。民警严厉指出“改装”“炸街”等行为不仅风险重重,而且十分扰民。随后,对其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责令其恢复原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车主对“爱车”进行合法改装,满足需求、符合个性、彰显特点,本无可厚非,但一定要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不影响安全行车,并及时到车管部门备案。车辆设计、生产、检测等,都需按照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整车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都有足够保障。非法改装后,车辆性能特点发生变化,既降低了自身的安全性、可靠性,又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甚至增加事故风险,扰乱通行秩序。改装排气,影响性能还扰民 改装排气管虽能在某种程度上提高车辆动力性能,但仅改装排气管而不改变发动机功率,会造成车辆输送动力不稳定,增加行车风险隐患。同时,改装后的排气管会产生较大噪声,严重干扰其他交通参与者和周边群众,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并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改装灯光,影响通行有危害 爆闪灯极易使其他车辆驾驶人产生“炫目”,导致驾驶能力下降;后射灯加装容易使后方车辆驾驶人短暂“失明”,引发追尾事故;氙气灯如亮度过高、角度有偏差,会大幅度增加对向车辆和行人的视觉“盲区”,影响通行安全。
非法改装风险大飙车炸街扰民安莫让爱车藏隐患遵法守规平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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