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永军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刚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堂履职,亮剑惩治职务犯罪。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人员旁听此次庭审活动。 该案中,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公诉机关以贪污罪、受贿罪提起指控。 庭审过程中,周永军精准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紧紧围绕犯罪事实和证据充分有序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各程序环节衔接紧密、重点突出、程序规范。 李玉刚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定罪及量刑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剖析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希望被告人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 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职责的具体表现,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坚定决心。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院庭长常态化办案、带头办案的“领头雁”效应,以率先垂范的扎实作风带动全院干警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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