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欣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陈松、陈虹、陈辉、唐汉芝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松、陈虹、陈辉、唐汉芝未足额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苏0922民初351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悬赏
被悬赏人:陈松,男,汉族,1977年1月1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2219770112****,江苏省滨海县人,住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北路66号华府景城6幢1703室。悬赏
被悬赏人:陈虹,女,汉族,1979年8月4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2219790804****,江苏省滨海县人,住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北路66号华府景城6幢1703室。 悬赏
被悬赏人:陈辉,男,汉族,1979年4月30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2219790430****,江苏省滨海县人,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160号。 悬赏
被悬赏人:唐汉芝,男,汉族,1972年5月26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2619720526****,江苏省大丰县人,住盐城市大丰区方强镇齐贤村五组11号。 执行标的:1400000元及利息(判决确定的利息及延迟履行金)。 执行案号:(2018)苏0922执2427号。 悬赏条件:一、举报人提供上述被悬赏人下落,被本院实际控制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对每实施司法拘留一名被悬赏人,给予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0元。二、举报人提供上述被悬赏人财产线索且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自2023年11月16日起至2024年11月16日止(若此期间本案执行完毕,此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15-68896110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13912580336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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