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我院在第二法庭对被告人杨某、曹某、汪某等六人组织未成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以及部分KTV娱乐场所经营者共同旁听了此次宣判。宣判后,我院开展了“法佑青春”普法教育讲座。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人组织未成年人在KTV进行有偿陪侍,其行为均构成组织未成年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告人杨某直接负责该娱乐场所经营,被告人曹某、杨某某、汪某直接招募未成年人,均系主犯,被告人刘某某、易某、杜某某系从犯,被告人均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并自愿缴纳罚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一直是国家、社会致力保护的对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关系到亿万家庭利益的民心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本案中,未成年人因涉世未深,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建立尚处于萌芽阶段,自控能力欠缺,容易受外界诱惑和不良风气影响,在面对陪客户唱唱歌、玩玩游戏即可获得不菲收入的诱惑面前缺乏辨明是非的能力,而相关娱乐场所经营者为牟取不当利益,未能切实遵守行业规范,组织、纵容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健康权等,扭曲了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并且滋生了盗窃、卖淫、吸毒、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应予严厉打击。这也给娱乐场所及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不要以身试法。同时我们呼吁家长们要树立良好家风,教育引导孩子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保障孩子的受教育权和健康权。学校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帮扶,建立健全重点人员监管机制。娱乐场所经营者应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守法、诚信经营。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扛起监管职责,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绝非一劳永逸的工作,社会各界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效,共同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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