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方 通 报
根据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国庆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和盐城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处理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要求,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各类重点场所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入口管理,严格执行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通告》发布以来,滨海县公安局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2022年10月1日上午,滨海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欧堡利亚路某酒店拒不执行《关于加强国庆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未按规定要求顾客佩戴口罩,未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滨海县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予以行政处罚。 2、2022年10月5日上午,滨海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中市路某酒店拒不执行《关于加强国庆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未查验旅客行程卡和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滨海县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予以行政处罚。 3、2022年10月5日下午,滨海县公安局东坎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向阳支路某购物广场拒不执行《关于加强国庆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未按规定要求顾客佩戴口罩,未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滨海县公安局依法对该购物广场予以行政处罚。 4、2022年10月5日下午,滨海县公安局东坎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阜东中路某台球馆拒不执行《关于加强国庆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未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滨海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台球馆予以行政处罚。 5、2022年10月5日晚,滨海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阜东中路某KTV拒不执行《关于加强国庆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未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滨海县公安局依法对该KTV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近期,人员、车辆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加大。各经营业主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外省来(返)滨人员要自觉主动配合“落地检”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滨海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6日 来源:平安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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